201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体育运动竞赛计划
发布时间:2016.03.17点击:5108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海市教委“学生体育健康促进工程”的具体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全校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师生身心健康,促进校园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树立“健康第一”的生活观念和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生活习惯,建立校园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制定201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体育运动竞赛计划。
二、组织机构:
201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体育运动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胡鸿毅 副校长、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委 员:何文忠 教务处处长
朱慧华 宣传部处长
缪 晓 校政处处长
陈正芹 团委副书记
吴志坤 体育部主任
秘书长:吴志坤 (兼)
宣传部:朱慧华 (兼)
综合处:缪 晓 (兼)
活动部:陈正芹 (兼)
竞赛部:龚博敏、蔡增亮
三、组织方式
1、参加市阳光体育大联赛的时间以大联赛组委会制定的日程安排为准。
2、校内各群体竞赛时间3月份——11月份(具体项目安排见附件)
四、宣传发动(体育教学、校园体育文化)
根据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时间和项目安排,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和办学特色,举办形式多样的校内比赛,选拔优秀团队参加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注重赛事的品牌建设(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武术拳操比赛和校传统保健运动会),形成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包括班级体育特色品牌项目的展示以及体育健身征文、摄影、动漫画等作品的收集。
五、经费筹集和使用
学校拨专款,专款专用,保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竞赛顺利进行。
六、保障和奖励方案
保障方案:
1、强化活动的领导与管理,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过程与评价上形成有效管理,纳入班级、年级等考评中,以保证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2、学生参加阳光体育大联赛,要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奖励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规定,代表学校参与阳光体育大联赛的获奖代表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
201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体育运动竞赛计划安排表
序号 | 比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时间 | 场地 | 负责人 |
1 | “院系杯”篮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3月上旬 | 篮球场 | 徐仰才 |
2 | “院系杯”排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3月中旬 | 排球场 | 蔡增亮 |
3 | “院系杯”羽毛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3月下旬 | 体育馆 | 邱 慧 |
4 | “院系杯”网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3月下旬 | 网球场 | 于 辉 |
5 | 第二十一届传统保健 体育运动会 | 体育部 | 体育部 | 4月20号 | 体育馆 | 刘晰娟 |
6 | “院系杯”足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4月中旬 | 足球场 | 庄亨礼 |
7 | 腰旗橄榄球比赛 | 体育部 | 体育部 | 5月中旬 | 足球场 | 庄亨礼 |
8 | 龙舟比赛 | 体育部 | 体育部 | 6月中旬 | 河道 | 敖 翔 |
9 | 游泳比赛 | 体育部 | 体育部 | 6月~7月 | 游泳馆 | 敖 翔 |
10 | “新生杯”篮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10月上旬 | 篮球场 | 徐仰才 |
11 | “新生杯”羽毛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10月上旬 | 体育馆 | 邱 慧 |
12 | 跳绳比赛 | 体育部 | 体育部 | 10月上旬 | 篮球场 | 赵丹丹 |
13 | 健美操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10月中旬 | 体育馆 | 梅婵钰 |
14 | “新生杯”足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10月中旬 | 体育馆 | 庄亨礼 |
15 | 桥牌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10月中旬 | 体育馆 | 马俊杰 |
16 | “新生杯”乒乓球比赛 | 体育部 | 学生社团 | 10月下旬 | 体育馆 | 郑秀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