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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台华侨试读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12-11 访问次数:
 

  一、招生对象:

  品行端正,无精神病及传染疾病,身体健康,已取得以下与医学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资格(包括在学)的学生。

  (一)理科:包括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农业类等相关专业;

  (二)医科:包括医学及其相关和分支专业;

  (三)文史: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类、外语类(限英语)、心理学类、哲学类、历史类等相关专业。

  二、报名:

  1、须交本人学历证明(尚未毕业者需交学校在学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原件),居住所在地身份证,自传(包括个人就学工作经历、为何要学习中医及选择上海中医药大学、毕业后打算等约500字),以上材料请一式二份。报名表及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2、报名费800元人民币。

  3、报名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来年的5月30日为止。

  4、报名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行政楼205室,邮政编码:201203,电话:(021)-51322028、51322027(传真)。

  网址:http://www.shutcm.com      

  E-mail:shpg10268@msn.com

  三、录取:

  由学校初审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得到审核批复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学籍管理

  试读生入学后直接进入本科一年级学习,经一年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再经上报审核批准后,获得学籍,进入本科二年级学习。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则作退学处理。医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学生,可在入学后,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根据我校课程设置情况,依照学分、课时及课程内容,向我校教务处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

  五、招收专业

  1.  五年制本科:中医学中医方向,针灸推拿学。

  2.  四年制本科: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中药学

  六、其他:

  每生每年6500人民币。

  试读生转为正式本科生后,修满规定的学分及达到毕业的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毕业后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继续在附属医院实习一年,方有资格申请医师资格考试。


                                    Copyright © 2006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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