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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08年考生复试前后须知
发布时间:2008-4-2 访问次数:    
一、  考生接二级学院电话通知凭学生证、身份证前往二级学院办公室或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或电话通知地点)领取书面复试通知及参加复试;

二、  考生参加复试需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大学或硕士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和外语、计算机证书及其他各类证书,3.个人简历;

三、   考生复试后至二级学院办公室或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听取复试结果;

四、 复试通过者由二级学院办公室或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出具复试通过证明,考生凭复试通过证明至研究生院领取体检表、政审表和政审、调档通知;

五、体检地点及时间:请考生凭体检表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考生需在体检表上张贴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地点见复试通知,体检时间:4月14日起至4月底(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体检表留体检站由体检医院统一交研招办);

六、 考生体检结束后即可回去等待录取通知书;

七、 政审、调档通知和政审表由考生带回原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政审表由人事部门经政审盖章后于5月底前寄研招办(政审表上必须写明是否参加法轮功),调档需在5月底前完成;

八、定向、委培考生不需调档(也必须政审、体检),但在入学前定向、委培、自筹考生需与原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向、委培、自筹合同,合同一份于6月底前寄研招办备案,一份考生自留。

九、 拟录取名单和自费、公费生情况于5月下旬网上公示。        

十、 体检、政审通过后由研招办于6月中旬以挂号信寄送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注:其他事宜及临时变动请考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或电话咨询(0215132253052312738

体检到上海长宁区体检站:愚园路738号,在同仁医院急诊室旁边小道入内(交通:地铁二号线到江苏路愚园路站下)。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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