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准备在07年5月进行论文答辩的申请者必须在4月底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已填写、单位盖章后的学位申请表及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外语统考合格证书,由培养、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论文答辩,未经过培养、学位办公室同意,擅自进行论文答辩,视为无效。如4月底前不能提出申请,将不再接受07年5月答辩申请工作。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申请答辩同意后,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未通过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申请时,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
4、 博士学位申请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同行评议工作。
5、 经培养、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进行论文答辩者,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办公室
0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