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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08届研究生按时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2008-3-11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

为保证我校2008届研究生按时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如期进行毕业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于2008年4月底前完成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未通过者不能举行论文答辩。

2、博士研究生的同行评议于4月底前结束,必须收回8份以上同意答辩的同行评议,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答辩前需在科室进行试答辩,试答辩材料在论文答辩申请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材料由二级学院保管。

4、论文答辩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研究生指导员在5月底将答辩材料整理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学位办公室。

5、各研究生在5月19日前将学位论文、课题工作原始资料准备完毕,5月20日后我校有关部门将进行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查工作。

6、学位评定委员会各专业分会定于6月9日至6月20日审议论文。

7、分会讨论需修改学位论文的学生必须在6月26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工作,并将修改情况向各分会秘书汇报,经分会秘书认可后,方可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8、6月底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论文审议。

9、7月上旬拍毕业照,举行毕业典礼。

10、毕业典礼后即可办理离校手续。

以上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及时布置传达。

         

 

                                 上海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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