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党[2003]35号文《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校党委组织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听取各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负责人及我校附属医院党委兼职组织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希望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doc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