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23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博士后工作条例正在修订之中。
在此期间我校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条例,以国家及上海市文件精神为准,特此说明。
研究生院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