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组织有关教授5人组成专家组(其中外院专家不少于2名,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得做为专家组成员),对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进行考核。
2.院、系、所负责人介绍专家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介绍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拟出站博士后名单。
3.专家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考核会议。
4.博士后汇报在站工作情况(一般不超过45分钟)
1)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总体工作情况自述;
2) 博士后期间的科研工作汇报;
5.专家考核委员会提问,博士后候选人当场回答问题。
6.专家委员会就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讨论(博士后等无关人员退场),并写出书面考核决议书,提出是否同意出站的意见。
7.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考核结果。
8.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将考核记录材料和决议书报校博士后管理部门。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
200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