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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管理
发布时间:2007-1-24 访问次数:
 
 43.团员入党后,要不要保留团籍?其团员证如何处理?

  按照《团章》规定,团员人党后,如果年满二十八周岁且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如果未满二十八周岁或担任了团内职务,该同志仍具有团籍。

  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不需要在其团员证上予以注明,仍持团员证按时参加基层团组织的年度团籍注册,在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更时,其团员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如果年满二十八周岁且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团的基层委员会应在其团员证“超龄离团”栏内注明该同志超龄离团时间,并加盖公章。团员证交由本人保存,留作永久性纪念,但不得继续使用。

  44.什么是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如何执行团内关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规定?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对注册工作做了原则规定,是基层团组织搞好注册的基本依据。基层团组织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一)关于注册条件。团组织必须严格坚持《条例》规定的团员注册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标准。一般说来,凡是能够参加团的活动,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都应予以注册。团员违反团的纪律,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外,团组织应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处分的同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二)关于注册时间。《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时间为从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这是就全国范围团员注册做的规定。具体到一个基层单位,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规定其中的一段,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作为本单位团籍注册时间,这样可以使注册工作相对集中,便于团组织安排注册的各项活动,避免因注册时间过长,工作拖沓,而影响注册工作质量。

  (三)关于注册程序。《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团员注册手续,是每一个基层团组织注册工作必须履行的基本程序,基层团委在注册制度中应加以明确。为使注册工作内容更为充实,真正起到教育团员、严格团员管理的作用,基层团组织应从实际出发,适当增加注册活动内容,并将其列入注册工作程序,如在注册期间安排一次团的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总结支部工作,听取团员批评、建议;改选支部;发展新团员;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等。

  45.团支部如何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或团总支为单位,注册工作一般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二)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三)团支部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卡,并收缴拖欠团费。

  (四)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

  (五)根据团员注册情况,搞好年度团员统计。

  (六)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在注册中,对于年满28周岁的团员,团支部应按规定的程序为其办理离团手续。

  (七)发展新团员。根据团支部团员发展计划,在团籍注册结束时,应及时吸收已具备条件的青年加入团的组织。发展新团员应严格履行人团手续,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团员注册、超龄团员离团和发展新团员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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