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建设 > 团务知识
团委
团务知识
推优工作
主题团日活动
先进评选
团干部培训
搜索
友情链接
  团务知识
团员管理
发布时间:2007-1-24 访问次数:
 
    39.对团员证专用钢印的制作有何规定?对钢印编号的排列顺序有何规定?

  团员证属于人民团体证件,为保证其严肃性和科学性,必须加盖骑缝专用钢印方能有效。团员证专用钢印为圆形,中央铸五角星,星两旁铸单横线。星和单横线上方自左而右环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字样,星和单横线下方铸省份、系统简称和地方编号。钢印直径40mm,圆边宽1.5mm,五角星直径7mm,星边单横线各长9mm,钢印文字一律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三号仿宋体),钢印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团员证专用钢印由省级团委指定厂家统一制作,并到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用户可按省级团委的有关规定订购。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制作、出售团员证专用钢印,用户也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订购团员证专用钢印。团员证专用钢印只能用于颁发团员证,不能作为其他证书、证件的印章。团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团员证专用钢印。

  团员证专用钢印以省级团委为单位统一编号,这种编号是识别团员所在区域或单位的标志。编号的具体办法是:编号排列以团的组织隶属关系为序,即省份或系统简称,简称后前两位数为地、市团委和省级团委直属团委编号;后两位或三位数为团的县级地方委员会或地、市团委直属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厂矿、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团委编号。团员证专用钢印编号应以地域划分为原则,中央各部委和省属企业、学校应按其团的组织隶属关系编号,这些企业和学校下属团委不再另编钢印号。团县委所属的县级厂矿团委统一使用团县委钢印号。

  40.团员遗失团员证后,怎样办理补发团员证手续?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团组织要经常教育团员妥善地携带和保管团员证。团员遗失了团员证,并确认无法找回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团支部,团支部要向上一级团委报告情况。团的基层委员会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教育后,可以为其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注明,加盖团的基层委员会印章。新证的编号,可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41.团员受留团察看的处分后,其团员证应如何处理?

  《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收回受留团察看处分团员的团员证,是严肃团的纪律、严格团员证管理的一种特殊措施,目的在于教育犯错误的团员,帮助其改正错误,争取重新恢复团员权利。收回团员证的一般方法是:

  (一)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其团员证由所在团支部从留团察看处分批准之日起收回,交发证团委保管。

  (二)留团察看期满,经考查,确实改正错误的,团组织要及时恢复其团员权利,在经上级团委批准后取回该团员的团员证。

  (三)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42.团员证在什么情况下应被注销?

  《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所谓丧失团籍,就是丧失了团员资格。团员丧失团员资格有三种情况;

  (一)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委员会批准的被开除团籍的团员。

  (二)被团组织宣布除名的团员。团员被团组织除名的主要原因是团员退团和团员自行脱团。

  (三)因死亡或其它原因出团的团员。

  注销团员证,应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

共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Copyright © 2006 上海中医药大学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1200号 邮编:201203 总机:86-21-51322222
沪ICP备05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