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要求,测算2006年职工的年平均收入作为07年的缴费基数,我校的缴费基数测算口径为:
6日应发工资+13薪/12+06工改增量*7/12+03年、05年、06年的岗薪增量,合计为06年的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个人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缴纳自2007年4月1日起调整。
如有疑问到人事处咨询。
特此公告
人事处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