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物联网监测服务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点击:172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中医药大学消防物联网监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近三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响应文件里需提供页面截图)。
(2)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消防物联网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招2020-065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上海中医药大学及宿舍的消防设施进行系统监测,1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6 月 19 日~ 2020 年 6 月 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6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3 日 上午09:30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会议室
2、递交响应文件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上海中医药大学网站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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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磋商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20 年 7 月 3 日 上午09:40时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议。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中医药大学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1200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1- 51322005
传真:021-5132205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陈雯
电话:021-62261357-6907
传真:021-6226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