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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点击:3249


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需求,切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开展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留学网最新2019年申报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相关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1. 查阅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一,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

  2. 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附件二,参见http://bg.csc.edu.cn/),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3. 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

  4. 征得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附件三、附件四,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5. 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6. 近期可申请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特别提醒

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附件五)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311日至31(专项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120193月前:留学申请人联系落实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

2201935日前,申请者应按要求准备如下申请材料提交给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于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递交研究生院。我们将在2019311日前反馈申报结果,经二级学院和学校同意者进行网上申报。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外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相关外语水平的证书、外方导师签名的研修计划。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供外方院校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名的研修计划;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相关外语水平的证书;和免学费或可能发生相关费用清单;联合培养博士生如无法在我校规定的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习计划,需出具导师签字的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 外方导师签名的个人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如外方还未指定导师,暂不提供);

  4. 联合培养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表;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摘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获奖证书(在读期间获得级别最高的即可,一般不超过3个)复印件;

  6. 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选拔申报表附件十一

3311日至31,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4201945日前,申请人需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与网上申请时一致)并交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范振宇(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电话:51322673O)、13801831836

具体政策咨询上海地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联系人:

上海市教委国家留学基金办公室  寒明君

电话:  33356660

研究生院

2019214


附件清单:

附件一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附件二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可利用合作项目一览表说明

附件三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研究生类手册)

附件四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国内访学类手册)

附件五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六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领域

附件七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外语条件

附件八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附件九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附件十 世界大学前300排名

附件十一 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校内选拔申报表

上中医留基委附件.rar